直接还原铁 (DRI)的海上运输——国际海事组织固体散货安全作业规则的变化
会员们应注意目前有关海上运输直接还原铁所引发的普遍关注:
2004年的”Ythan”轮案件和2003年的”Adamandas”轮案件令大家對运输直接还原铁有關问题的关注与日俱增。装船时热压块铁粉末(HBI Fines)和货物中所含水汽接触并反应令”Ythan”轮发生了爆炸和人员伤亡。当时,国际海事组织固体散货安全作业规则(下文称”规则”)中将直接还原铁分为两大类: 1. 热压成型铁块或热压块铁 (BC016,下文称DRI lB))和 2.其球体、块体等 lBC015,下文称 DRI(A))。专家们建议将热压块铁粉末 (HBIIFines)视为比DRI(B)更具危险性和活性的货物运输。
根据对上述事故的调查,国际海事组织下设的危险货物、固体货物和集装箱小组委员会(DSC)考虑修订规则中的危险品附则,并将其作为规则整体修改的一部分。有團體建议将粉末状直接还原铁单独分类并定义为DRI(C),而DRI(B)和DRI(C)都应当在惰性气体环境下运输,对DRI(C)允许的水分含量不应超过0.3%。该修订已于2008年11月被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所采纳,且将原规则更名为国际海运固体散货安全操作规则 (IMsBC Code)。
关于运输 DRI(A), DRI(B)和 DRI(C),国际海运固体散货安全操作规则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DRI(A),热压成型铁块,热压铁块
- 最大水分含量:1%
- 货物主要由铁块构成,粉末直径小于6.35毫米,粉尘少于5%
- 监测氢气浓度,如果超过25%的爆炸下限,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 仅在必要时进行表面通风。当使用机械通风时,风扇应保证防爆和防止火花
- 通风进出口应当安装金属网防护罩。
DRI(B),球体、块体、冷压成型铁料
- 颗粒的平均尺寸在6.35毫米到25毫米之间,粉末直径小于6.35毫米,粉尘少于5%;
- 装货传送带应保持干燥;
- 装货前:做超声波检测或用合适的仪器进行其他等效测试,以确保舱盖和关舱工作的气密性;
-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0.3%,且在装货过程中对水分含量进行监控;
- 如有已装出船货物在装船后变湿或开始反应,应立即将货物从船上卸下;
- 货物只有在充满惰性气体的环境下才能运输;
- 船舶应当配各温度测量设备,在货物内部进行测量,在航行过程中监控货舱中氢气和氧气的浓度,防止惰性气体的逸散;
- 船舶应当配各能确保维持氧气浓度低于5%的设备 (不可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和惰性气体填充设备
- 船长和一个有相应资质的人对以下几点表示满意时,船舶方能开航:
- 所有已装货的货舱都应正确封舱并充入惰性气体;
- 所有货物监测点的温度都已稳定,并低于摄氏6.5度;
- 在剩余空间里,氢气的含量已经稳定在0.2%以下;
- 在整个航程中氧气浓度应保持在5%以下。
DRI(C),副产品,粉末
- 颗粒平均直径小于6.35毫米,最大不得超过12毫米;
- 货物本身的活跃性极难评估。因此在任何时候都应做最坏打算;
- 水份含量低于0.3%并且货物运输中处于惰性气体保护之下。
根据上述要求,会员指派船舶在运输DRI(B)和DRI(C)时,在航行过程中,氧气浓度保持需在5%以下。
直接还原铁(DRI)运输要求:
所有类型的DRI:
- 粉末直径最大为6.35毫米的颗粒;
- 货舱应当保持干燥、清洁, 无盐渍和前航货物的残渣,移除木质构件和易燃材料;
- 承运人的代表可合理接近货堆和装货设施以便检查;
- 装货前,托运人应当向船长提供一份由相应资质的人签发表明货物适合运输,符合规则中关于颗粒尺寸,水汽含量和温度的证书
- 装货后应提供一份涉及整个托运的类似证书;
- 托运人应提供货物全面完全的信息和紧急情况下如何安全处理货物的程序;
- 出现降水时, 应禁止装载和转移货物,关闭非工作舱口;
- 货物在温度超过65° 、水份含量超过允许的数值、粉末数量超过允许的数值时,不能被接收;
- 装货过程中应当监测货物的温度并记载在日志中;
- 货物应当根据IMSBC规则平舱;
- 在航行过程中,双层底舱以外的毗邻压载舱应当排空;
- 航行过程中货舱应保持露天甲板的密封性;
- 污水井保持清洁、干燥,防止货物进入;
- 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货物粉尘影响船员、设备;
- 在装卸过程中,张贴”禁止吸烟”标识,禁止任何裸光源或其他火源;
- 进入货舱前,应确保缺痒和/或易燃环境下的安全;
- 船舶应配备合适的监测器来监测缺氧和易燃环境下氢气的含量;
- 航行过程中应定时对货物的温度和货舱中氢气的浓度进行监测;
- 如果氢气浓度超过1%或货物温度超过65° C,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有疑问,应咨询专家意见;
- 定期检查污水井是否有水;
- 所有关于温度、氢气和氧气浓度的记录应在船上保留两年;
- 打开舱盖前应对氢气浓度进行测量。
DRI(A),热压成型铁块、热压铁块
- 最大水分含量为1%
- 货物主要由铁块构成,不得含多余粉末;
- 粉末重量不应超过J总重量的5%;
- 关闭露天甲板,测试、检查舱盖,以确保其完好性和气密性;
- 仅在必要时进行表面通风,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空气。当使用机械通风时,风扇应能够防爆和防止火花产生;通风进出
- 口应当安装金属网防护罩,逸散的气体不得进入生活区;
- 在卸货过程中,只有当货物堆放在开阔区域的时候才允许使用性能良好的淡水喷雾器。
DRI(B),球体、块体、冷压成型铁料
- 颗粒的平均尺寸在6.35毫米到25毫米之间,粉末重量不得超过货物总重量的5%;
- 托运人的证书上应该记载每批货物的生产日期;
- 装货后签发的证书应能够确认水分含量没有超过允许的数值;
- 经证实货物至少被生产出3天以上,或经过处理已达到降低其活泼性的相同效果;
- 货物任何时候都应保持干燥,已经水湿或曾经水湿的货物不得装载;
- 装货传送带应保持干燥;
- 装货前应做超声波检测或用合适的仪器进行其他等效测试,以确保舱盖和关舱工作的气密性;
-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0.3%,且在装货过程中对水分含量进行监控;
- 如已装船的货物在装船后变湿或开始反应,应立即将货物从船上卸下;
- 应当防止块体、球体铁块的破碎,禁止多余粉末的出现;
- 货物只有在充满惰性气体环境下才能运输;
- 在装货前,应供应能至货舱顶部的干燥的惰性气体。推荐使用氮气。密封所有通风口防止气体的逸散;
- 一旦装货完成应立即关舱,充入足够的惰性气体使整个货舱氧气含量少于5%;
- 船舶应当配备可靠的温度测量设备,对货物内部进行测量,在航行过程中监测货舱中氢气和氧气的浓度,防止惰性气体的逸散;
- 船舶应当配备能确保在整个航程中维持氧气浓度低于5%的设备 (不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在航程中船舶应当配备惰性气体填充设备。
- 船长和一个有相应资质的人满意以下几点时,船舶方能开航:
- 所有已装货的货舱都应正确封舱并充入惰性气体;
- 所有货物监测点的温度都已稳定,并低于摄氏65度;
- 在剩余空间,氢气的含量已经稳定在0.2%以下;
- 货舱应保持密封,在航行过程中应保持惰性气体环境;
- 船舶应配备合适的监测器,监测易燃环境下的氧气含量;
- 航行过程中应定期监测氧气浓度;
- 如遇降水,应停止卸货,货舱舱口应关闭。
DRI(C),副产品,粉末
- 颗粒平均直径小于6.35毫米,最大不超过12毫米;
- 于货物本身的活跃性极难评估,因此任何时候都应做最坏打算;
- 任何时间,货物的水分含量都应保持在允许的范围内;
其运输要求与运输DRI(B)基本一致,包括水分含量低于0.3%,但有以下例外:
- 托运人证书不需要注明每批货物生产日期;
- 货物应当被证明已生产30天以上;
- 货物装船后暴露于淡水或海水环境中使其含水量升高变湿,或者已产生反应并且和货物温度超过120° C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卸下已经装载的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