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一艘装载着草席的货轮从香港驶往美国长滩。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

问题: 卸货时,发现草席严重湿损及发霉。

解决: 收货人提出索赔100万美元。

采取行动: 我公司在获悉该案件后,立即与索赔人联系,并与该货轮所投保的保赔协会讨论了该案件。 收货人与保赔协会的检验人都进行了检验,未有关于货损原因的结论性证据。我们调查并追溯了该货轮从装货到交货的航程,期间并无异常事件发生。

于是,我们联系了销售商,并发现这些草席是第一次被装船并销往海外,所以这些草席没有经得起长途海运的记录。我们在实验室对草席进行了实验,发现草席在长途海运过程中可能会自己散发出水分。我们主张,货损是由于货物固有性质造成,对此船东不需要负责。

索赔人聘请了处理货损案子的知名律师。我们与他们讨论了这一点。几次会议后,在征求保赔协会同意的情况下,提出赔偿30万美元的和解方案。尽管对方律师威胁要提出诉讼,我们仍建议船东坚持立场。而最终上述和解方案被接受,对船东十分有利。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cargo lawyers threatened to commence litigation in the courts, we recommended the Shipowner to maintain our firm’s position and eventually the offer was accepted, much to the advantage of the Shipowner.

解决: 最后以30万美元和解结案。

我们协助船东避免严重和巨大的索赔(100万美元),而且一旦作出巨额赔偿,船东将会因索赔记录的上升而影响续保条款。